question-icon 彩礼退还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我和对象订婚时给了对方彩礼,现在因为一些矛盾闹分手,我想把彩礼要回来,可对方不愿意。我想知道在法律上,彩礼退还的依据到底是什么呢?什么样的情况可以要求退还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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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彩礼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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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通俗来讲,是男女双方在结婚前,男方按照当地习俗给予女方一定数额的财物,这在很多地方都是一种传统。但当婚姻关系出现变故时,彩礼是否退还就成了一个常见的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对于第一种情形,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意味着婚姻关系在法律上并未成立。这种情况下,彩礼的目的没有实现,所以给付方请求返还彩礼是合理的,法律也会予以支持。比如小张和小李订婚后,小张给了小李彩礼,但后来两人因为性格不合分手,且没有办理结婚登记,这时小张就可以要求小李退还彩礼。 第二种情形,双方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结婚登记是确立夫妻关系的法律程序,但如果双方并没有实际共同生活,没有形成夫妻间应有的权利和义务关系,那么在离婚时,给付彩礼的一方可以要求返还。例如小王和小赵办理了结婚登记,但婚后一直分居,没有共同生活过,之后两人离婚,小王就有权要求小赵退还彩礼。 第三种情形,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这里的生活困难是指给付彩礼后,给付方依靠自己的力量已经无法维持当地最基本的生活水平。比如,因为给彩礼使得家庭背负了巨额债务,无法正常生活。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且共同生活过,但离婚时给付方请求返还彩礼,法院也会根据具体情况予以支持。 总之,在涉及彩礼退还问题时,要依据具体情况,结合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是否应该退还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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