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诉讼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恶意诉讼指的是当事人出于非法的动机和目的,利用法律赋予的诉讼权利,通过恶意提起诉讼、滥用诉讼权利等方式,以合法的诉讼程序来达到非法目的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有人明明没道理,却故意利用打官司的方式来给别人找麻烦,或者谋取不正当利益。 在我国,有不少法律条文可以作为处理恶意诉讼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规定,民事诉讼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秉持诚实、善意。如果当事人进行恶意诉讼,明显违反了这一诚实信用原则。同时,该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等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恶意诉讼中常见的伪造证据、指使他人作伪证等行为就适用此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规定了虚假诉讼罪。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这里明确了恶意诉讼中以捏造事实进行虚假诉讼达到一定危害程度的刑事处罚。 此外,《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恶意诉讼人通过恶意行为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如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名誉损害等,受害人可以依据此条要求恶意诉讼者承担侵权责任,赔偿相应的损失。 在司法实践中,如果遭遇恶意诉讼,被侵权人可以在民事诉讼中向法院提出对方存在恶意诉讼的行为,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查和处理。如果符合刑事犯罪的标准,司法机关会依法追究恶意诉讼者的刑事责任。同时,受害人还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要求恶意诉讼者赔偿因恶意诉讼给自己造成的经济损失、精神损害等。总之,法律为我们应对恶意诉讼提供了多方面的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