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传唤适用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我被警察口头传唤了,不太清楚这合不合法。我想知道在什么情况下警察可以进行口头传唤,口头传唤适用的法律依据有哪些呢?希望能了解清楚自 己的权利和义务。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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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传唤是司法机关通知诉讼当事人于指定的时间、地点到案所采取的一种措施。在实际的执法过程中,它使用起来比较灵活便捷。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规定,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
从这条法律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口头传唤有适用的特定情形,也就是针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这里的“现场发现”,指的是在违法行为发生的当时当地被执法人员发现。同时,执行口头传唤的人民警察要出示工作证件,这是为了证明执法人员的身份和执法行为的合法性。而且,之后要在询问笔录中注明是口头传唤这一情况。另外,不管是用传唤证传唤还是口头传唤,公安机关都有义务把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诉被传唤人。要是被传唤人没有正当理由却不接受传唤或者故意逃避传唤,公安机关有权采取强制传唤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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