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终止定税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我是一家小店铺的老板,之前一直是定税的方式纳税。最近税务部门说要终止定税,我不太明白他们的依据是什么。我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终止定税得有啥说法不?是有啥规定能让他们这么做吗?我就怕稀里糊涂被终止,影响我的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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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税收征管中,定期定额征收简称定税,是指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办法的规定,对个体工商户在一定经营地点、一定经营时期、一定经营范围内的应纳税经营额(包括经营数量)或所得额(以下简称定额)进行核定,并以此为计税依据,确定其应纳税额的一种征收方式。 终止定税是有明确法律依据的。依据《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第十九条,定期定额户的经营额、所得额连续纳税期超过或低于税务机关核定的定额,应当提请税务机关重新核定定额,税务机关应当根据本办法规定的核定方法和程序重新核定定额。这意味着,如果纳税人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原本核定定额时的情况发生了较大变化,比如经营额大幅上升或下降,就可能导致定税的终止。 另外,该办法第二十二条提到,税务机关停止定期定额户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应当书面通知定期定额户。如果纳税人违反相关税收规定,例如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纳税,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税务机关也有权重新核定其应纳税额,甚至终止定税。 同时,《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当这些情形消除或者纳税人情况发生改变,不再符合定税条件时,就可能终止定税。这些情形包括: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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