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释会产生哪些法律后果?


假释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了一定时间的刑罚之后,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司法机关将其附条件地予以提前释放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假释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首先是成功假释的情况。当犯罪分子被假释后,在假释考验期内,需要遵守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四条,被宣告假释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准。在假释考验期内,如果犯罪分子遵守规定,没有再犯新罪、发现漏罪或者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这意味着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结束后,无需再执行剩余的刑期。 其次是假释期间再犯新罪的后果。《刑法》第八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也就是说,要把新罪所判处的刑罚和前罪没有执行完的刑罚,按照一定的原则合并决定执行的刑罚。这显然会让犯罪分子面临更严厉的处罚。 再者是发现漏罪的情况。根据《刑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即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 最后是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后果。《刑法》第八十六条第三款规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这表明,即使没有犯新罪,但违反了假释期间的管理规定,也会被收监继续执行剩余刑期。 总之,假释的法律后果与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的表现密切相关。犯罪分子应当严格遵守假释期间的各项规定,积极改造,以避免不利的法律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