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提存具有什么法律效力?
提存是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机关而消灭债务的制度。以下为您详细介绍债务人提存所产生的法律效力:
### 债务消灭效力
债务人将标的物提存后,债务关系即消灭。这意味着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在提存的范围内不再负有履行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二)债权人下落不明;(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当债务人满足这些条件进行提存后,就相当于完成了债务的履行。例如,甲欠乙一批货物,乙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甲将货物提存后,甲对乙关于这批货物的债务就消灭了。
### 标的物所有权转移效力
提存后,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提存之日起转移给债权人。这就意味着从提存那一刻起,标的物就属于债权人所有了。《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三条规定,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比如,甲提存了一批水果,提存期间水果产生的自然孳息,如因存放过程中自然生长出的新果实等,都归债权人乙所有。
### 债权人的权利和限制
债权人 可以随时领取提存物。但是,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四条规定,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不过,如果债权人未履行对债务人的到期债务,或者债权人向提存部门书面表示放弃领取提存物权利的,债务人负担提存费用后有权取回提存物。例如,甲提存了货物,乙对甲还有到期债务未偿还,此时乙去领取提存物时就会受到限制,甲在负担提存费用后可以取回提存物。
### 通知义务
除债权人下落不明的以外,债务人应当及时通知债权人或者债权人的继承人、遗产管理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这是为了让债权人知晓提存事宜,以便其行使相关权利。比如,甲提存货物后,在能联系到乙的情况下,应该及时告知乙货物已提存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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