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套内面积销售协议具有怎样的法律效力?


房屋套内面积销售协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者就房屋按照套内面积进行销售所达成的一种书面约定。简单来说,就是双方在这个协议里明确房子按照套内的实际使用面积来计算价格和确定房屋情况。 从法律性质上看,房屋套内面积销售协议属于合同的一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所以,只要该销售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且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那么它就是合法有效的。 在实际履行过程中,如果房屋交付时的套内面积与协议约定的套内面积存在差异,就涉及到违约责任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也就是说,如果协议中对面积差异有约定,就按照约定来处理;如果没有约定,就按照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处理。这充分体现了法律对购房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同时,购房者在签订房屋套内面积销售协议时,应当仔细审查协议条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别是关于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等重要内容,以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