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谅解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应?


在探讨未成年人谅解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应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谅解书。谅解书通常是在刑事案件中,被害人或其家属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行为表示谅解,并请求司法机关从轻、减轻或免除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处罚的书面文件。它反映了被害人的态度,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量刑。 关于未成年人出具的谅解书是否有效,这要根据未成年人的年龄以及其民事行为能力来判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第二十条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如果是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由于其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们不具备独立作出有效谅解意思表示的能力,所以这个阶段未成年人单独出具的谅解书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必须要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相关行为。 而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于出具谅解书这种较为复杂、涉及一定法律后果和权益处分的行为,一般很难认定为是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通常情况下,需要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这份谅解书才会具有法律效力。要是法定代理人没有同意或追认,那么该谅解书就不产生法律效力。 另外,从司法实践的角度来看,即便未成年人出具的谅解书从民事行为能力角度符合法律规定,但司法机关也会综合考虑整个案件的情况,包括谅解的真实性、自愿性等因素。如果存在威胁、诱导未成年人出具谅解书等情形,即便形式上符合要求,司法机关也可能不会将其作为从轻处罚的依据。 总之,未成年人谅解书是否有效不能一概而论,要结合具体情况,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