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抵销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法定抵销是指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当事人双方互负到期债务,且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以下为你详细介绍其法律效力: 首先,双方债权债务的消灭。法定抵销的基本效力就是使双方互负的债务在对等数额内消灭。例如,甲欠乙 10 万元,乙欠甲 8 万元,当符合法定抵销条件时,乙可以主张抵销,那么抵销后甲还需向乙偿还 2 万元债务。这就像两个人互相欠钱,把相同数额的部分去掉,只算剩下的部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其次,抵销具有溯及力。所谓溯及力,是指抵销的效力追溯到抵销适状之时。也就是说,从抵销条件成就时起,就视为双方的债务已经消灭,不再计算利息等费用。比如,甲和乙的债务在 3 月 1 日达到法定抵销条件,但乙在 4 月 1 日才通知甲抵销,那么从 3 月 1 日起,双方债务就视为已经抵销,3 月 1 日后就不再计算利息等费用。 再者,抵销权行使后不得撤回。一旦一方行使抵销权并通知对方,抵销就发生效力,该方不能再撤回抵销的意思表示。因为抵销权是形成权,一经行使即产生法律后果,不能随意更改。如果允许撤回,会破坏交易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最后,抵销的效力及于从权利。主债务因抵销而消灭的,从债务也随之消灭。例如,为担保主债务而设立的抵押权、质权等从权利,在主债务抵销后也相应消灭。但如果从权利是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则不随主债务的抵销而消灭。总之,法定抵销的法律效力是多方面的,它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产生重要影响,在经济活动中具有重要的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