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继承案件中的法律事实是什么?


在法定继承案件中,法律事实是指能够引起法定继承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情况。简单来说,就是那些在法律上有意义,能对法定继承这件事产生影响的事实。 首先,被继承人死亡是法定继承开始的首要法律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这里的死亡包括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自然死亡就是人的生命的自然终结;宣告死亡则是人民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对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限的人,经利害关系人申请,依法宣告其死亡的一种法律制度。当被继承人死亡这个法律事实出现时,法定继承法律关系就开始产生了。 其次,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存在法定的亲属关系也是重要的法律事实。法定继承是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来进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明确规定了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只有存在这些法定亲属关系的人,才有可能成为法定继承人。例如,子女是父母的法定继承人,在父母去世后,子女依法享有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 另外,遗产的存在也是法定继承案件中的法律事实。遗产是指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只有存在合法的遗产,法定继承才有实际的对象和内容。如果被继承人没有留下任何合法财产,那么法定继承也就无从谈起。 还有,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情形也是一种法律事实,它会导致法定继承法律关系的变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规定了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几种情形,如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等。当继承人出现这些法定情形时,其继承权将依法被剥夺,这就会改变法定继承的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