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继承顺序及原则是什么?
我家里老人去世了,没有留下遗嘱,现在涉及到遗产继承的问题。我不太清楚法定继承的顺序是怎样的,还有在继承过程中有哪些原则要遵循。想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好处理家里的遗产分配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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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 法定继承顺序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里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法定继承原则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均等原则,《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这意味着在没有特殊情况时,同一顺序的各个继承人分得的遗产数额大致相同。二是照顾原则,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比如,某个继承人因为身体残疾没有劳动能力,生活困难,在分配遗产时就会适当多分一些。三是权利义务一致原则,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四是协商原则,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各个继承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协商来确定遗产的分配方式,不一定严格按照均等原则来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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