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出资不实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股东出资不实是指股东没有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足额、适当地履行出资义务。比如,原本约定以货币出资 100 万,结果只出了 50 万;或者以非货币财产出资,如房产、知识产权等,其实际价值远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 从对公司的责任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也就是说,出资不实的股东首先要向公司补齐未缴纳的出资部分。而且如果因为其出资不实给公司造成了损失,比如导致公司无法正常开展业务、错失商业机会等,该股东还需要对公司进行赔偿。 对于其他股东,出资不实的股东违反了股东之间的约定,要向已足额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这就好比大家一起约定做一件事,有人没按约定完成,就需要对遵守约定的人进行补偿。其他股东可以通过股东会决议等方式,要求出资不实的股东尽快履行出资义务。如果该股东拒绝,其他股东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从对公司债权人的责任方面,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公司债权人可以要求出资不实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举个例子,如果公司欠了债权人 200 万,公司资产只能偿还 100 万,而出资不实的股东未出资的本息是 80 万,那么该股东就需要在 80 万的范围内对债权人承担责任。 此外,公司登记机关还可以对出资不实的股东进行行政处罚。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总之,股东出资不实不仅损害了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也可能对公司债权人造成影响,同时还会面临行政处罚。因此,股东应当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出资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