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两手的脏物是否需要负法律责任?
我不小心收到了经过别人转手的脏物,我事先完全不知道这是脏物。现在警察找到我调查了,我很担心自己会不会因此要承担法律责任。想了解一下,对于这种经过两手的脏物,在法律上到底需不需要负责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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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判断接收经过两手的脏物是否需要负法律责任,关键在于当事人是否知晓该物品为赃物。 这里涉及到一个重要的法律概念——“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也就是说,如果当事人明知是脏物而进行接收、窝藏等行为,就可能构成此罪,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比如,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收购物品,或者物品来源明显可疑等情况,都可能被认定为“明知”。 但要是当事人确实不知道该物品是脏物,主观上没有犯罪的故意,那么通常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不过,即使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所接收的脏物一般也需要依法返还给原主。例如,在司法实践中,如果有证据表明当事人是在正常的交易过程中,以合理的价格获得该物品,且没有理由怀疑其来源,那么就不会认定其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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