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入股的名义欺骗他人该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以入股的名义欺骗他人,这种行为可能涉及多种法律责任,下面来详细分析。 从民事角度来看,这种行为构成欺诈。欺诈指的是一方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在入股骗局中,骗子故意夸大项目前景、隐瞒项目真实情况等,让投资者基于错误认识而投入资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也就是说,受欺骗的投资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撤销入股协议,要求骗子返还投资款,并赔偿相应的损失,比如因投资而失去的其他获利机会等造成的损失。 从刑事角度来说,如果以入股名义欺骗他人且达到一定的金额标准,就可能构成诈骗罪。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对于具体的数额标准,各地会根据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在一定幅度内确定。一旦构成诈骗罪,骗子将面临刑事处罚。 此外,如果这种欺骗行为发生在公司运营过程中,还可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比如,违反公司信息披露义务,误导股东入股。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总之,以入股名义欺骗他人是违法的行为,受害者可以通过民事和刑事等多种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