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厂收水费不开发票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我家附近的水厂收水费的时候从来不开发票,我想了解下他们这种行为是不是违法 的,要是违法,需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呢?我作为消费者,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呢?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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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发票的概念。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它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
对于水厂收水费不开发票的行为,这是违反我国相关税收管理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也就是说,水厂作为提供供水服务并收取水费的一方,有义务向消费者开具发票。
如果水厂不履行这个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发票,或者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作为消费者,如果遇到水厂收水费不开发票的情况,可以先与水厂进行沟通,要求其开具发票。如果水厂拒绝开具,消费者可以向当地的税务机关进行举报。税务机关会对该情况进行调查核实,若查证属实,会按照上述规定对水厂进行处罚。这样做既能维护消费者自身获取合法凭证的权益,也有助于规范市场的税收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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