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解除查封扣押后是否应当立即归还?

我之前有一批货物被相关部门查封扣押了,现在查封扣押的情况解除了,但是货物还没还给我。我想知道按照法律规定,是不是解除查封扣押就应该马上把东西归还给我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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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层面,解除查封、扣押后确实应当立即归还财物。查封、扣押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的一种暂时性控制措施。当查封、扣押的法定情形消失,比如案件调查结束、当事人履行了相关义务等,就需要解除该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及时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决定:(一)当事人没有违法行为;(二)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与违法行为无关;(三)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处理决定,不再需要查封、扣押;(四)查封、扣押期限已经届满;(五)其他不再需要采取查封、扣押措施的情形。并且该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解除查封、扣押应当立即退还财物;已将鲜活物品或者其他不易保管的财物拍卖或者变卖的,退还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款项。变卖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补偿。 这意味着一旦满足解除查封、扣押的条件,行政机关有责任立即归还被查封、扣押的财物。如果行政机关未及时归还,当事人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向该行政机关的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行政机关履行归还财物的义务,并可以主张因延迟归还所造成的损失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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