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是失信人员吗?
我有个债务纠纷案子,对方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了,但我不太清楚被执行人是不是就是失信人员。我想知道这两者之间到底有没有区别,弄明白这个对我后续处理这个案子很重要。
展开


在法律层面,被执行人并不等同于失信人员,下面为你详细解释两者的概念和区别。 被执行人指的是在民事强制执行程序中的被申请人。当民事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生效后,如果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此时,被要求履行义务的一方就成为了被执行人。简单来说,就是法院判决了要做某事,但是这人还没去做,进入到法院强制执行阶段后,这人就是被执行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而失信人员是指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会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四)违反限制消费令的;(五)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对这些情形有明确规定。 也就是说,被执行人是一个更宽泛的概念,而失信人员是被执行人中的一部分,是那些有能力履行却不履行,并且符合法定情形的被执行人。所以,不能简单地认为被执行人就是失信人员。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