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遗嘱在我国继承制度上的法律定位是怎样的?


共同遗嘱,简单来说,就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遗嘱人共同订立的一份遗嘱。它和我们常见的单个遗嘱人所立的遗嘱有所不同,共同遗嘱是多个遗嘱人基于共同的意思表示而设立的。 在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并没有对共同遗嘱作出明确的规定。《民法典》继承编主要规范了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等常见的遗嘱形式,但并未提及共同遗嘱。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共同遗嘱就完全不具有法律效力。从法律原理和司法实践来看,如果共同遗嘱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符合遗嘱的一般有效要件,比如遗嘱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内容是遗嘱人真实意愿的表达、遗嘱形式符合法律规定等,那么在一定程度上是会被认可的。 对于共同遗嘱的法律定位,存在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共同遗嘱是一种特殊的遗嘱形式,它体现了遗嘱人之间的共同意愿和相互关系。在继承过程中,应当尊重遗嘱人的共同意思表示。另一种观点则认为,由于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共同遗嘱可能会带来一些法律风险和不确定性。比如,当部分遗嘱人先去世时,对于遗嘱内容的变更和撤销可能会存在争议。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共同遗嘱的效力。如果共同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一般要件,且不存在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等情形,法院通常会认可其效力。但如果共同遗嘱存在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等情况,法院可能会认定其无效。 对于共同遗嘱在继承时的处理,一般遵循遗嘱的内容进行。如果遗嘱中有明确的继承安排,继承人应当按照遗嘱执行。但如果遗嘱人在遗嘱中没有对某些事项作出明确约定,可能会引发继承人之间的纠纷,需要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 虽然我国法律没有明确共同遗嘱的地位,但在实际生活中,人们仍然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是否订立共同遗嘱。不过,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建议在订立共同遗嘱时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确保遗嘱的内容和形式符合法律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