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商业秘密罪有哪些法律规定?


侵犯商业秘密罪是一种严重危害商业秩序和企业合法权益的犯罪行为。下面为您详细介绍我国关于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法律规定。 首先,我们要明确什么是商业秘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四款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例如,公司独特的生产工艺、客户名单、销售策略等都可能属于商业秘密的范畴。 接着,了解哪些行为属于侵犯商业秘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了以下几种情形: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教唆、引诱、帮助他人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员工、前员工或者其他单位、个人实施前款所列违法行为,仍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对于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有详细规定。有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当发现商业秘密被侵犯时,权利人可以通过多种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一方面,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监督检查部门有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另一方面,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损失赔偿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业秘密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