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生活支出如何进行法律认定?
我刚结婚不久,和爱人在经济方面有些分不清。平时家里买菜、交水电费这些肯定算共同生活支出,但像我爱人买了个价格不低的专业运动装备,这算共同生活支出吗?我不太清楚法律上对夫妻共同生活支出是怎么认定的,想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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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生活支出的法律认定,是在处理婚姻关系中财产问题时的重要内容。简单来说,夫妻共同生活支出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为了维持家庭的正常运转、满足家庭成员的生活需求以及实现家庭的共同利益而产生的各项费用。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这里虽然说的是债务,但对于夫妻共同生活支出的认定也有指导意义。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支出,通常包括维持家庭的衣食住行、教育医疗、日常用品采购等费用。这些支出是为了满足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需求,一般都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生活支出。 对于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支出,比如一方购买贵重的奢侈品、进行大额投资等,原则上不属于夫妻共同生活支出。但是,如果能够证明该支出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也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生活支出。例如,夫妻双方共同决定购买一套房产用于居住,虽然金额较大,但这是为了夫妻共同生活,就应认定为共同生活支出。在实际判断时,需要综合考虑支出的目的、金额大小、夫妻双方的经济状况以及家庭的实际需求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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