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女怀孕法律怎样追究男性责任?
我未婚先孕了,孩子他爸却想逃避责任。我不知 道在法律上能让他承担什么责任,该怎么追究他。是他必须要和我结婚,还是在经济上给我补偿,又或者在孩子的抚养上有什么规定呢?希望了解相关法律情况。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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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未婚女性怀孕的情况下,法律追究男性责任通常涉及几个方面。
首先,如果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导致怀孕,在法律层面,并不存在强制要求男性与女性结婚的规定。婚姻是基于双方自愿的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也就是说,不能因为女方怀孕就强制男方与之结婚。
其次,在经济补偿方面,如果女方因为怀孕、生育而遭受了身体和精神上的损害,如产生了医疗费用、误工损失等,女方可以要求男方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这种补偿类似于民事侵权中的赔偿,虽然双方是自愿发生关系,但男方对女方怀孕生育的结果也负有一定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侵权责任和公平责任的规定,男方应当分担女方因此产生的合理费用。
再者,关于孩子的抚养问题,如果孩子出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这意味着,男方有义务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直至孩子成年或能够独立生活。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一般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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