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缓刑后还要去坐牢,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我被法院判了缓刑,本来以为不用坐牢了,但听说判缓刑后可能还是要去坐牢。我不太清楚这方面的情况,想知道法律对于判缓刑后是否要去坐牢具体是怎么规定的,什么情况下会被收监去坐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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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缓刑是什么。缓刑,简单来说,就是法院在对犯罪分子判刑时,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时不把犯罪分子关进监狱。在这个考验期内,如果犯罪分子遵守相关规定,考验期满后,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这些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那在什么情况下,判了缓刑还是要去坐牢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也就是说,如果在缓刑期间又犯罪了,或者之前还有其他罪没被发现现在查出来了,那就要把前面判的刑和新的犯罪一起量刑,可能就会去坐牢了。 另外,如果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也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例如,在缓刑期间不遵守相关监管规定,未经批准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等,情节严重的话,就会被撤销缓刑去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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