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解除同居关系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我和对象没领证就住在一起了,现在想分开,但不清楚在法律上解除同居关系有啥规定。比如财产怎么分,孩子抚养权咋定,需不需要办啥手续之类的,希望能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
展开 view-more
  • #同居关系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解除同居关系的法律规定之前,我们首先要明白同居关系的概念。同居关系指的是男女双方未进行结婚登记,却共同居住生活在一起所形成的关系。这种关系和经过合法登记的婚姻关系是不同的,它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婚姻家庭编里夫妻权利义务的约束。 关于解除同居关系,在一般情况下,如果双方只是单纯的同居,并没有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那么双方可以自行解除同居关系,法律并不会过多干涉。因为这种单纯的同居关系并不受法律保护,也不需要通过特定的法律程序来解除。 然而,当同居期间涉及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时,就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来处理了。对于子女抚养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在确定抚养权归属时,法院通常会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进行判决。一般来说,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在财产分割方面,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这里的一般共有,是指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在具体分割时,会考虑双方的出资情况、对财产的贡献大小等因素。如果能够证明是一方的个人财产,那么该财产仍归一方所有。例如,一方在同居前购买的房产,就属于其个人财产。 此外,如果同居期间一方存在暴力、威胁等侵害另一方人身安全的行为,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以保障自己的人身安全。这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的相关规定。 解除同居关系时,虽然法律没有要求必须通过特定程序,但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重要问题时,建议双方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公正的判决。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