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受伤后公司要求办理离职,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我在工作时受了伤,结果公司让我办理离职。我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想知道公司这么做合不合法,法律对于受伤后公司要求员工办理离职是怎么规定的呢?
展开 view-more
  • #工伤离职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员工受伤后公司要求办理离职的情况,法律有着明确的规定,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首先,这里涉及到“停工留薪期”的概念。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原工资、薪水、福利、保险等待遇不变的期限。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其次,如果员工受伤被认定为工伤,且被鉴定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公司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这意味着,除非员工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等过错情形,否则公司不能以经济性裁员、无过失性辞退等理由要求受伤员工办理离职。 再者,如果公司违反法律规定,在员工受伤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员工有权维护自己的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