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未缴纳诉讼费按撤诉处理有哪些法律规定?

我有个民事案件起诉到法院了,法院通知我要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诉讼费。但我因为一些原因没能按时交,我想知道按照法律规定,这种未缴纳诉讼费的情况是不是就会按撤诉处理啊?具体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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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诉讼费规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中,诉讼费是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依照法律规定应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费用。当当事人未缴纳诉讼费时,通常会按撤诉处理。 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当事人逾期不交纳诉讼费用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或者申请司法救助未获批准,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内仍未交纳诉讼费用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进一步明确,原告应当预交而未预交案件受理费,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预交,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减、缓、免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裁定按撤诉处理。 这意味着,原告在收到法院交纳诉讼费的通知后,需要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如果因为经济困难等原因无法按时缴纳,可以申请司法救助,如减交、缓交或免交诉讼费。若未申请司法救助或者申请未获批准,并且在法院指定期限内仍然没有缴纳诉讼费,法院就会按照撤诉来处理该案件。一旦按撤诉处理,本次诉讼程序就会终结,若当事人之后还想就同一纠纷起诉,需要重新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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