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高考前给孩子一次性补助在法律上有什么规定吗?

高考前,我给了孩子一笔一次性补助,不知道这笔钱在法律上有没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地方,比如这笔钱的性质算什么,孩子对这笔钱有怎样的支配权,以后会不会有相关的法律问题,想了解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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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赠与补助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高考前给孩子一次性补助所涉及的法律问题时,我们首先要理解“赠与”这个法律概念。赠与就是把自己的财产无偿送给别人,送出去之后财产的所有权就归对方了。当你在高考前给孩子一次性补助,从法律角度看,这很可能构成了一个赠与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也就是说,当你把钱给孩子,孩子接受了,这个赠与合同就成立了。一旦赠与合同成立并生效,一般情况下你就不能随意把这笔钱要回来了。不过,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在特定情形下,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比如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对于孩子对这笔补助的支配权,要根据孩子的民事行为能力来判断。如果孩子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也就是年满18周岁或者16周岁以上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他们对这笔补助有完全的支配权,可以自主决定如何使用这笔钱。如果孩子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比如8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他们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对于支配这笔补助,如果是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花费,是有效的;如果是大额的、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花费,可能需要经过法定代理人(一般是父母)的同意或者追认才有效。如果孩子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即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他们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无效的,这笔补助的支配通常由法定代理人来进行。 所以,高考前给孩子一次性补助虽然看似简单,但背后涉及到赠与合同、民事行为能力等法律规定,在处理相关问题时需要综合考虑这些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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