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协议书是否有效有哪些法律规定?
我和另一半打算协议离婚,已经起草了一份离婚财产协议书,但是不确定它是否有效。想了解一下法律上对于离婚财产协议书有效性是怎么规定的,这份协议书要满足什么条件才会被法律认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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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协议书是否有效是很多人在处理离婚财产分割时关心的问题。下面为您详细解释相关法律规定。 首先,我们要明白什么是离婚财产协议书。简单来说,它就是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就财产分割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的书面协议。这种协议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但需要满足一些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这里强调了离婚协议(包括财产协议部分)要以书面形式呈现,并且是双方自愿达成的。 一份有效的离婚财产协议书需要具备以下几个条件。一是双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这意味着签订协议的夫妻双方要能够清晰地认识自己行为的后果,比如能够理解财产分割的具体内容和影响。如果一方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那么签订的协议可能是无效的。二是协议内容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也就是说,不存在一方欺诈、胁迫另一方签订协议的情况。例如,一方以威胁对方生命安全等手段迫使对方签订不公平的财产协议,这种协议就是无效的。三是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比如,不能在协议中约定将非法所得的财产进行分割,或者约定一些违背社会道德风尚的内容。 此外,如果离婚财产协议书是在离婚登记机关备案的,它的效力会得到进一步的保障。一旦双方办理了离婚登记,协议就生效了,双方都需要按照协议的内容履行各自的义务。如果一方不履行协议,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总之,只要离婚财产协议书满足上述条件,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能够保障双方在财产分割方面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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