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搬迁不补偿合理吗,该怎么办?
公司最近要搬到离现在挺远的地方,通勤时间大大增加,可公司说没有补偿。我在这工作挺久了,不想不明不白就没了补偿。想知道公司这么做合理吗?要是不合理,我应该采取什么办法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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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搬迁不补偿是否合理,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 如果公司搬迁导致员工需要支付额外的交通费用或者通勤时间大幅增加,这就属于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在此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应与劳动者协商,经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也就是说,这种情况下公司不补偿是不合理的。 要是遇到公司搬迁不补偿,员工可以按以下步骤处理:首先尝试与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或者管理层进行沟通,表达自己因为公司搬迁面临的困难,提出合理补偿诉求。要是能协商成功,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遵照执行。 若协商无果,员工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申请时,要提供相关证据来证明自己的诉求和公司的违法行为,像工资单、考勤记录、交通费用凭证、劳动合同、搬迁通知等。劳动仲裁委员会会对申请展开调查并做出裁决,若公司确实存在违法行为,员工就能获得相应赔偿。要是劳动者对劳动仲裁的裁决不服,还可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总之,当公司搬迁给员工造成明显不利影响却不补偿时,员工有权采取措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相关概念: 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指发生不可抗力或出现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其他情况,如企业迁移、被兼并、企业资产转移等。 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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