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清理费用在法律上有什么规定?
我公司有一批固定资产需要清理,产生了不少费用。我想了解下,在法律层面,对于固定资产清理费用的承担、核算等方面有什么规定呢?不太清楚该怎么处理这些费用,担心不符合法律要求,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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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清理费用,简单来说,就是企业在对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出售等处置过程中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像拆除费、搬运费等。 在企业会计核算相关规定方面,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企业出售、转让、报废固定资产或发生固定资产毁损,应当将处置收入扣除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固定资产清理完成后的净损失,属于生产经营期间正常的处理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属于生产经营期间由于自然灾害等非正常原因造成的,借记“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固定资产清理完成后的净收益,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从税务角度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固定资产清理过程中符合规定的费用,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不过,企业需要留存相关的凭证,如发票、合同等,以证明费用的真实性、合理性和相关性,以便在税务机关检查时能够提供有效的证据。 此外,对于固定资产清理费用的承担,如果有相关合同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执行。例如企业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固定资产清理,双方在合同中明确了费用的承担方和金额,那么就按照合同来。若没有合同约定,则一般由拥有固定资产产权的企业承担清理费用。 总之,企业在处理固定资产清理费用时,要严格按照相关的会计和税务规定进行操作,以确保财务处理的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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