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瓶车撞伤人没钱赔会怎么判,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我骑电瓶车不小心撞伤了人,但是我经济条件不好,实在没钱赔偿对方。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法院一般会怎么判,法律对此是如何规定的,会让我坐牢吗?还是有其他的处理方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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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电瓶车撞伤人后没钱赔偿时,判决情况需要依据具体情形来判定。 首先,如果这只是一起普通的民事侵权案件,也就是电瓶车驾驶人在事故中仅存在一般过错,导致他人受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电瓶车撞伤人通常参照此规定,即使没钱赔偿,也不会直接被判刑,只是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受害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侵权人进行赔偿。法院判决生效后,若侵权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可能会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其次,如果电瓶车驾驶人在事故中存在严重过错,比如酒后驾驶电瓶车、肇事后逃逸等,并且造成受害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就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即便没钱赔偿,也会按照相应的刑事法律规定进行处罚。 在没钱赔偿的情况下,法院一般会根据受害人的申请,对侵权人的财产进行调查和强制执行。如果确实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可能会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但一旦发现侵权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受害人可以随时申请恢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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