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物自然消耗受损,出租人是否可以要求承租人赔偿?
我把房子租出去了,最近发现屋内一些物品有损耗,像是家具有点磨损、电器功能有点下降。我觉得这租客得赔偿我,但租客说这是自然消耗。我就想问问,从法律上来说,这种租赁物自然消耗受损的情况,我能要求承租人赔偿吗?
展开


在讨论租赁物自然消耗受损,出租人是否可以要求承租人赔偿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明确几个法律概念。 所谓租赁,就是出租人把租赁物交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而自然消耗受损,指的是租赁物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因为时间推移、正常磨损等不可避免的因素导致的损坏,并非是因为承租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条规定,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这就意味着,如果承租人是按照正常合理的方式使用租赁物,由此造成的自然消耗受损,承租人无需向出租人进行赔偿。例如,出租的房屋,墙面因为日常居住出现的轻微脏污、掉漆;出租的车辆,轮胎因为正常行驶出现的磨损等,这些都属于自然消耗受损的范畴,承租人不用为此承担赔偿责任。 不过,要是承租人没有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规定,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举个例子,如果承租人将出租的住宅用于经营高噪音的加工厂,导致房屋结构出现损坏,或者在租赁的汽车里进行危险驾驶,造成车辆严重受损,这些情况就不属于自然消耗受损,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赔偿。 在实际生活中,为了避免类似纠纷的发生,出租人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时,最好明确约定租赁物的使用方式、维修责任以及对于自然消耗受损的界定等内容。这样,在出现问题时,双方就能依据合同来解决争议,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