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已审理终结”是什么意思?
我收到一份法律文书,上面写着“本案已审理终结”,我不太明白这具体是什么意思。是这个案子就结束了吗?之后还会不会有别的程序?也不知道这个状态对我来说意味着什么,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释。
展开


“本案已审理终结”是一个在法律程序中经常出现的表述,它代表着法院对当前案件的审理工作已经完成。这就好比一场比赛,所有的环节都已经走完,接下来就是宣布结果了。 从法律层面来看,当案件进入审理终结阶段,意味着法庭已经完成了所有必要的程序。这些程序通常包括立案、送达法律文书、证据交换、开庭审理等。在审理过程中,法官会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和辩论,审查各种证据,以查明案件的事实真相。一旦这些工作全部完成,法官认为已经掌握了足够的信息来做出判决,就会宣布本案审理终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这表明,审理终结后,下一步就是作出判决并进行宣判。 审理终结并不一定意味着案件完全结束。如果当事人对判决结果不服,根据法律规定,还可以在规定的上诉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例如,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