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资金没有实缴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我注册了一家公司,当时填写的注册资金比较高,但实际上没有全部缴纳。现在公司经营上有点问题, 我担心没实缴注册资金会带来麻烦,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要承担什么责任呢?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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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没有实缴,股东可能需要承担多方面的责任。首先,从对公司的责任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这意味着,没实缴注册资金的股东需要向公司补缴未缴的部分,同时如果其他股东按时实缴了,没实缴的股东还得对他们承担违约赔偿。
其次,对公司债权人的责任。当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三条第二款,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也就是说,没实缴的股东要在未出资的范围内,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补充偿还责任。
另外,在公司破产清算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这表明,即使原本的出资期限未到,在公司破产时,没实缴的股东也必须立即缴纳所认缴的全部注册资金。总之,注册资金不实缴会 让股东面临多种法律责任,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和自身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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