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恶意相对人在无权代理中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我在和别人的商业合作中,对方没有代理权还和我签合同,我后来才发现他是故意的,属于恶意相对人。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这个恶意相对人要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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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权代理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无权代理的法律场景中,了解恶意相对人需要承担的责任是十分重要的。下面为您详细解释相关法律概念和责任规定。 首先,我们要明确无权代理和恶意相对人的概念。无权代理是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而恶意相对人则是指在与无权代理人进行交易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人没有代理权的相对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对于恶意相对人在无权代理中的责任,主要是和无权代理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举个例子,如果恶意相对人明知道对方没有代理权,还与其签订合同,导致被代理人遭受损失。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恶意相对人就要根据自己过错的程度,与无权代理人一起对被代理人的损失进行赔偿。 恶意相对人承担责任的方式可能包括赔偿损失、返还财产等。比如,如果因为恶意相对人与无权代理人的行为,导致被代理人的财产受到损失,恶意相对人就需要将因此获得的财产返还给被代理人,如果财产无法返还,就需要进行相应的赔偿。 在实际的法律实践中,如果遇到恶意相对人在无权代理中的情况,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者诉讼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恶意相对人和无权代理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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