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因工受伤怎么申请劳动仲裁?

我在工作的时候受了伤,单位却不积极处理赔偿的事情。我听说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来解决问题,但我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做。想问下因工受伤申请劳动仲裁的具体流程是怎样的,需要准备什么材料,有哪些要注意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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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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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劳动者因工受伤后,若与用人单位就工伤赔偿等问题产生争议,申请劳动仲裁是一种有效的维权途径。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申请流程及相关要点。 首先,需要明确劳动仲裁的适用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因工受伤申请劳动仲裁通常涉及上述第五项内容。 接着是申请前的准备工作。第一,要确定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根据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第二,准备好申请材料。主要包括仲裁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劳动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等)、工伤相关证据(如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等)。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完成准备工作后,就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请。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会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并组成仲裁庭。仲裁庭会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 在仲裁过程中,当事人需要按照仲裁庭的要求进行举证、质证、辩论等环节。仲裁庭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查明事实,分清责任,并依法作出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生效的仲裁裁决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仲裁裁决,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总之,因工受伤申请劳动仲裁需要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准备充分的材料,并积极参与仲裁过程,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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