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人行道横穿马路被撞责任如何划分?


在没有人行道的地方横穿马路被撞,责任划分需要依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下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基本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没有人行道的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如果行人在没有人行道的地方横穿马路时,没有仔细观察路况,没有在确认安全后通过,存在一定过错,那么行人可能需要承担部分责任。比如行人突然快速横穿马路,司机来不及反应而撞上,行人的过错就比较明显。 而机动车司机在驾驶过程中,也有注意观察路面情况、确保安全驾驶的义务。如果司机超速行驶、注意力不集中等,即使行人有横穿马路的行为,司机也可能要承担一定责任。例如司机开车时正在看手机,没有及时发现横穿马路的行人,那么司机的责任就会相对较大。 在实际的责任划分中,交警会根据现场勘查、证人证言、监控录像等多方面的证据来综合判断。最终的责任划分会以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当事人如果对责任认定书不服,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复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