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未走人行道被撞责任怎么划分?


在行人未走人行道被撞的情况下,责任划分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 首先,我们要明白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确定的。通俗来讲,就是看谁的行为对事故发生影响更大,谁的过错更严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一条规定,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这明确了行人有走人行道的义务。同时,该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具体到行人未走人行道被撞的情况,如果行人未走人行道存在过错,而机动车驾驶人在驾驶过程中也存在超速、酒驾、注意力不集中等过错行为,那么双方都要承担一定责任。通常会根据双方过错的严重程度来划分主次责任。例如,如果机动车超速行驶,行人未走人行道,可能机动车承担主要责任,行人承担次要责任。 要是行人未走人行道有过错,但机动车驾驶人已经尽到了充分的注意义务,比如及时刹车、避让等,那么行人可能要承担主要责任,机动车承担次要责任或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无过错责任。 如果行人故意走到机动车道上碰撞车辆,那么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总之,责任划分需要交警部门根据现场勘查、调查取证等情况,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来作出准确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