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建筑租赁合同无效责任如何划分?


在探讨违章建筑租赁合同无效责任划分问题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什么是违章建筑。违章建筑是指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建筑物。而租赁合同则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当租赁的标的物是违章建筑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所以,违章建筑的租赁合同通常会被认定为无效合同。 对于责任的划分,一般要根据双方在签订和履行合同过程中的过错程度来确定。 首先是出租人的责任。出租人作为房屋的提供者,有义务保证所出租的房屋是合法合规的。如果出租人明知是违章建筑仍然出租,那么其过错是比较明显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出租人需要对合同无效承担主要责任。比如,要返还承租人已支付的租金,并且可能需要赔偿承租人因合同无效而遭受的合理损失,像为了装修房屋所支出的费用等。 然后是承租人的责任。如果承租人在签订合同时没有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比如没有查看房屋的相关产权证明等文件,对合同无效也存在一定过错,那么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例如,如果承租人已经使用了房屋一段时间,即使合同无效,也需要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不过,具体的责任比例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如果承租人是因为出租人故意隐瞒房屋是违章建筑的事实而签订合同,那么承租人的过错相对较小;反之,如果承租人明知是违章建筑还签订合同,那么其过错就相对较大。 在实际处理中,如果双方对于责任划分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来解决。人民法院会根据具体的案件事实,结合双方的过错程度,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公正的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