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该如何认定?


动物致人损害责任的认定在法律中有明确的规定。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动物致人损害责任。简单来说,就是当动物给他人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时,相关责任人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这就意味着,一般情况下,动物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是要对动物的行为负责的。比如说,张三养了一只狗,没有采取任何安全措施,这只狗把路过的李四咬伤了,那么张三作为饲养人,就要承担赔偿李四医药费等损失的责任。 对于一些特殊类型的动物,法律有更严格的规定。《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七条规定,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是因为这些危险动物本身具有较大的危险性,法律不允许饲养,如果饲养了并致人损害,那么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必须承担责任,而且没有免责事由。例如,王五私自养了一只藏獒,这只藏獒咬伤了路人赵六,即使赵六可能有一些不当行为,但王五依然要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此外,如果是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八条规定,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也就是说,动物园需要证明自己在动物的管理、防护等方面已经做到了应尽的义务,如果做不到,就要对游客等人员的损害负责。比如,动物园的老虎逃出笼子咬伤了游客,动物园就需要证明自己在笼子的建造、日常检查等方面没有疏漏,如果无法证明,就必须承担赔偿责任。 在认定动物致人损害责任时,还要考虑第三人的过错。《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条规定,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举个例子,甲故意逗乙养的猫,导致猫抓伤了丙,丙既可以要求乙赔偿,也可以要求甲赔偿。如果乙先赔偿了丙,那么乙可以向甲追讨赔偿款。 总之,动物致人损害责任的认定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根据不同的情况适用相应的法律规定,以确保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同时也合理分配各方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