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他人车出交通事故责任是怎样的?


当乘坐他人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责任的认定和承担需要依据具体情形来确定,下面我们从不同角度详细分析。 首先,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确定后续赔偿等责任承担的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也就是说,交警会根据事故现场的实际情况,对事故双方的责任进行认定,可能是一方全责、双方主次责或者双方同等责任等情况。 对于乘车人而言,一般情况下如果自身没有过错,是不需要承担交通事故的责任的。比如,乘车人没有干扰驾驶员正常驾驶等行为。 接着看驾驶员方面,如果事故是由于驾驶员的过错导致的,那么驾驶员要承担相应责任。若驾驶员是车主,其需要对乘车人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这是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八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若驾驶员是受车主雇佣或者执行工作任务过程中发生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所以这种情况下可能由车主或者所属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事故是由对方车辆的过错导致的,对方车辆驾驶员及其保险公司要对乘车人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此外,如果双方车辆都有责任,那么双方及其保险公司会按照责任比例对乘车人进行赔偿。总之,坐他人车出交通事故的责任问题较为复杂,要结合具体的事故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来准确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