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人身保险代位权为何被禁止以及受益人赔偿请求权是怎样的?

我买了一份人身保险,最近听说人身保险代位权是被禁止的,不太理解为什么。同时,我也想知道作为受益人,我的赔偿请求权具体是怎样的,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行使,行使过程中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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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身保险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人身保险代位权禁止以及受益人赔偿请求权之前,我们先明确几个基本概念。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代位权通常是指在财产保险中,保险人在向被保险人赔偿损失后,取得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首先来说人身保险代位权禁止的问题。人身保险中禁止代位权主要基于人身无价的原则。人的生命和身体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价值的,与财产保险不同,财产的价值是可以确定的。当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既可以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也可以向第三者请求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六条明确规定:“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但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仍有权向第三者请求赔偿。”这就从法律层面禁止了人身保险中的代位权。比如,小明因他人的侵权行为导致受伤,他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公司向小明给付了保险金后,并不能向侵权人追偿,而小明依然可以向侵权人要求赔偿。 再来看受益人赔偿请求权。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当保险事故发生后,受益人有权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这是基于保险合同的约定而产生的权利。一般来说,只要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发生条件,受益人就可以行使赔偿请求权。不过,在行使赔偿请求权时,受益人需要按照保险合同的要求提供相关的证明和资料,如保险单、身份证明、事故证明等。例如,在一份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合同中,被保险人不幸身故,受益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被保险人的死亡证明等材料,才能顺利获得保险金。同时,如果存在多个受益人,他们的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来确定。如果没有约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则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总之,受益人赔偿请求权是保障其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依据,但需要在符合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前提下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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