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要约收购的流程是怎样的?


上市公司要约收购是指收购人向被收购的公司发出收购的公告,待被收购上市公司确认后,方可实行收购行为。这是各国证券市场最主要的收购形式,通过公开向全体股东发出要约,达到控制目标公司的目的。以下为您详细介绍其流程: 首先是作出收购决策。收购人如果决定对某上市公司进行要约收购,需要内部经过一系列的决策程序,例如董事会的讨论、审批等,来确定收购的目的、价格、数量等关键要素。从法律层面看,《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保障了收购决策的合法合规性,要求收购人具有合理的收购意图和资金实力等。 接着要报送和公告收购报告书。收购人在做出要约收购决策后,应当编制要约收购报告书,并聘请财务顾问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报送,并对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作出提示性公告。这一步骤是为了让监管部门和市场了解收购的具体情况。《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要约收购报告书应当载明收购人的名称、住所;收购人关于收购的决定;被收购的上市公司名称;收购目的;收购股份的详细名称和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额;收购期限、收购价格等重要内容。 之后是收购人公告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在报送收购报告书后,收购人还需要公告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内容包括收购人的基本情况、收购目的、收购股份的情况等,让广大投资者知悉收购事宜。 然后进入要约收购的实施阶段。在要约收购期限内,收购人按照要约条件购买被收购公司股东预受的股份。这里的“预受”是指被收购公司股东同意接受要约的初步意思表示,在要约收购期限内不可撤回之前不构成承诺。根据《证券法》等规定,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 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后,如果收购人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额达到或超过被收购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一定比例,可能会导致公司的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甚至可能导致公司退市等情况。若收购人持有被收购公司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75%以上的,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应当在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 最后,收购结束后,收购人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股份过户、信息披露等后续事项,以完成整个要约收购流程,并确保收购行为的合法有效和市场的公平公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