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欠的货款应该写借条还是写欠条?
我在做生意过程中,有客户欠了我一笔货款。我想着让对方写个凭证,可不清楚是该让对方写借条还是欠条。我就想知道从法律角度,哪种更合适,能更好保障我的权益,也更符合这种货款欠款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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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欠的货款,应当写欠条。 借条和欠条的性质是不一样的,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借款主要是因借贷而产生,而欠款可能是因为买卖、租赁、利息等原因产生。客户欠您的是货款,并非向您借了钱,所以写欠条更合适。 欠条一般由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写欠条时要将欠款金额、还款期限等写明确清晰。 从法律时效上来说,《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也就是说,如果在欠条中约定了还款期限,那么从还款期限届满起三年是诉讼时效期;若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债权人可随时要求还款,但也要注意在合理时间内主张权利,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不过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另外,签订欠条的当事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且该行为应当是其真实意思表示。《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这样写出来的欠条才具有法律效力,能更好地保障您的权益。 相关概念: 诉讼时效:就是法律规定的,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就会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的一种时效制度。简单说,过了这个时间,再去法院告对方,法院可能就不支持了。 民事行为能力:就是能够以自己的行为依法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从而使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资格。比如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们做很多法律相关的事就需要法定代理人来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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