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和借条哪个更具有法律效力?


欠条和借条在符合法定条件时都具有法律效力,二者在以下方面存在一些差异: **一、定义及形成原因** 借条对应的法律关系主要是借贷关系,是一方将钱或物借给另一方时,为确认这个借款事实而出具的凭证。比如甲借给乙1万元,乙给甲出具借条。欠条对应的法律关系更为多样,可以是因为买卖、租赁、劳务等多种原因产生的欠款。例如,丙从丁处购买货物,货款未付,丙给丁出具欠条。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这是借条在借贷关系中具有法律效力的重要依据。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这表明欠条在符合相关条件时,也能作为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有效证据。 **三、诉讼时效** 对于注明还款期限的借条和欠条,诉讼时效均为自注明的还款期限之日起3年。而对于没有注明还款期限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要求还款,诉讼时效是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日起3年,权利人再次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中断。从出具借条之日起20年内不主张权利的,丧失胜诉权。对于没有注明还款期限的欠条,出借人也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要求还款,诉讼时效是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日起3年,同样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从出具欠条之日起3年内不主张权利的,丧失胜诉权。 **四、证明力** 借条持有人举证时,只需简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因为借条本身就能较直接地证明借款事实。而欠条持有人举证时,必须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否认,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举证证明欠条形成的事实。例如,持有欠条的一方称是对方欠货款形成的欠条,但对方否认,此时持有欠条方可能需要提供货物交付凭证、交易记录等证据来证明欠条形成的事实。 综上所述,不能简单地说欠条和借条哪个更具有法律效力,而是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和选择使用。如果是纯粹的借贷关系,出具借条能更直接地证明借款事实;如果是因其他原因产生的欠款,欠条则更为合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