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环境保护行政赔偿程序是怎样的?


下面为您详细介绍洛阳市环境保护行政赔偿程序。 首先,了解行政赔偿的概念很重要。行政赔偿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制度。在环境保护领域,如果环保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给当事人造成损失,当事人就有权申请行政赔偿。 关于申请赔偿的步骤,第一步是提出赔偿申请。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赔偿请求人可以向共同赔偿义务机关中的任何一个赔偿义务机关要求赔偿,该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先予赔偿。赔偿请求人根据受到的不同损害,可以同时提出数项赔偿要求。申请时,要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具体的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申请的年、月、日。 第二步,赔偿义务机关进行受理和处理。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应当充分听取赔偿请求人的意见,并可以与赔偿请求人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四章的规定进行协商。如果赔偿义务机关决定赔偿的,应当制作赔偿决定书,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送达赔偿请求人。如果决定不予赔偿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赔偿请求人,并说明不予赔偿的理由。 第三步,如果赔偿请求人对赔偿的方式、项目、数额有异议的,或者赔偿义务机关作出不予赔偿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或者不予赔偿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洛阳,具体的司法实践中,法院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案件进行审理和判决。 另外,关于申请赔偿的时间限制也需要注意。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在申请行政赔偿过程中,赔偿请求人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的证据,比如证明环保部门行政行为违法的证据、自己遭受损失的证据等,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洛阳市环境保护行政赔偿程序是一个较为严谨的过程,需要赔偿请求人按照法律规定的步骤和要求来进行。希望以上内容能帮助您了解相关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