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使用不当主要包括哪些情形?


商标使用不当是指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违反了《商标法》及相关规定的行为。了解商标使用不当的情形,有助于商标注册人规范使用商标,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以下为您详细介绍商标使用不当的主要情形。 首先是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情形。商标经过注册后,其商标的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要素,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都受到法律保护,必须按照注册时的样式使用。例如,注册时是一个特定字体的文字商标,使用时却换成了其他字体;或者注册时是一个图形与文字的组合商标,使用时却只使用图形或只使用文字,这些都属于自行改变注册商标。依据《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其次是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商标注册人的名义、地址等注册事项发生变更时,应当及时向商标局提出变更申请。比如公司名称变更了,但没有及时办理商标注册人名义的变更手续;或者公司搬迁到新的地址,却未对商标注册地址进行变更。这可能会影响商标局与注册人的正常联系,导致一些重要文件无法及时送达,也违反了商标使用的规定。 再者,自行转让注册商标也是商标使用不当的情形之一。商标转让需要依法定程序进行,要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经商标局核准公告后,转让才有效。如果私下自行转让商标,未经过商标局的核准,不仅转让行为不受法律保护,还可能导致商标被撤销。 另外,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也会造成商标使用不当。如果商标注册后,连续三年没有实际使用,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这是为了避免商标资源的闲置和浪费,促使商标注册人积极使用商标。 最后,使用注册商标,其商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的,同样属于商标使用不当。这种行为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破坏了市场秩序。根据《商标法》的相关规定,由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分别不同情况,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予以通报或者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总之,商标注册人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正确使用商标,避免出现上述使用不当的情形,以维护自身的商标权益和市场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