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了条幅但没拉条幅是否属于扰乱秩序?
我做了个条幅,不过还没拉出来展示。现在有点担心这种情况会不会被认定为扰乱公共秩序,我也不想惹麻烦,就想知道在法律上,光做了条幅没拉,到底算不算扰乱秩序呢?
展开


在法律上,判断做了条幅但没拉条幅是否属于扰乱秩序,需要结合具体情况来分析。 首先,我们要明白扰乱公共秩序的定义。扰乱公共秩序是指故意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正常工作秩序,或者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市场、商场、公园、影剧院、娱乐场、运动场、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的秩序等,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 从一般情况来看,仅仅制作条幅而没有实际拉出来展示,通常不会直接构成扰乱公共秩序。因为扰乱公共秩序强调的是对正常秩序产生了实际的干扰和破坏。而制作条幅只是一个准备行为,没有实施具体的扰乱动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通常需要有具体的作为表现,比如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等。仅仅制作条幅而未付诸行动,不符合这些条文所规定的行为模式。 然而,如果制作条幅的目的非常明确,就是为了实施扰乱秩序的行为,并且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这一点,那么即使没有拉条幅,也可能会被认定为预备行为。在某些情况下,对于为了实施违法活动而进行的预备行为,公安机关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比如进行警告、教育等。但这并不等同于认定为已经构成了扰乱秩序的违法行为。 总之,单纯做条幅没拉条幅一般不算扰乱秩序,但要结合制作目的等具体情况综合判断。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