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结婚不是为了离婚该怎么判?

我和另一半结婚后,感情出现了一些问题,现在对方提出离婚,但我觉得结婚就不是为了离婚的,不想离。我不太清楚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一般会怎么判决,想了解下法律在这方面是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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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层面,当一方以“结婚不是为了离婚”为由不同意离婚,而另一方起诉离婚时,法院的判决主要依据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这就明确了法院判决离婚的核心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破裂,而不是双方结婚的初衷。 其次,法律列举了一些可以认定为感情破裂的情形。比如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如果起诉方有证据证明存在这些情形,且调解无效,法院通常会判决准予离婚。即使另一方以结婚目的不是离婚为由不同意,也不影响法院基于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 然而,如果不存在上述法定的感情破裂情形,且不同意离婚的一方能够举证证明夫妻之间还有感情,比如双方在日常生活中有相互关心、照顾等行为,法院可能会认为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从而判决不准离婚。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在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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