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已婚子女购房,离婚时房产该如何分割?
我结婚后,父母出资给我买了套房子。现在我和伴侣打算离婚,不知道这套父母出资买的房子在离婚时会怎么分割,是算我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呢?我很担心这方面的问题,想了解下具体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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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姻关系中,父母为已婚子女购房的情况较为常见,而在子女离婚时,房产的分割问题往往会引发诸多争议。下面我们来详细分析不同情形下房产的分割方式。 首先,如果是一方父母全资购房且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这种情况下,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也就是说,离婚时,该房产属于出资方子女,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其次,若一方父母支付首付款,夫妻共同还贷,房屋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首付款可视为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而共同还贷部分及房屋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对于共同还贷部分及增值部分,夫妻双方可以进行分割。一般来说,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决房屋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再者,要是双方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这种情况下,若无明确约定,按照双方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离婚时,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比例分割房产。 最后,如果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一般会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具体的分割方式可以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总之,为已婚子女购房在离婚时房产的分割要综合考虑出资情况、登记情况等多种因素。在实际处理时,建议当事人咨询专业的律师,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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