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设立分公司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我打算设立一家分公司,但不清楚具体要提交什么材料。我已经有了总公司的一些基本资料,可不知道还缺啥。想问下设立分公司在法律规定上,具体要准备哪些必不可少的材料,好让我提前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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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公司设立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设立分公司是企业拓展业务的常见方式。下面为您详细介绍设立分公司需要提交的材料。 首先,需要提交《分公司登记申请书》。这是设立分公司的基本申请文件,在这份文件里,要准确填写分公司的各项信息,比如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等内容。它就像是分公司的“入场券”,是开启设立流程的第一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登记申请书是申请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时应当提交的文件之一。 其次,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是必不可少的。公司章程体现了公司的基本运营规则和治理结构,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则证明了总公司的合法经营身份。这两份材料能让登记机关了解分公司背后的总公司情况,确保分公司的设立是在合法合规的框架内进行。 再者,营业场所使用证明也需要提供。这可以是房产证复印件,也可以是租赁合同等能证明分公司有合法经营场所的文件。营业场所是分公司开展业务活动的物理空间,登记机关需要确认其真实性和合法性,以保障市场交易的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市场主体的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是登记事项,因此需要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另外,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也是要提交的。任职文件明确了分公司负责人的身份和职责,而身份证明则用于核实负责人的个人信息。负责人是分公司运营的关键人物,登记机关需要对其身份进行确认,以确保分公司的运营管理符合法律规定。 最后,如果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中有需要前置审批的项目,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或许可证明。这是因为某些特殊行业或经营项目需要经过特定部门的审批,只有获得批准后才能合法开展业务。例如,从事食品销售的分公司,就需要提交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申请登记前报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并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总之,设立分公司需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准备齐全相关材料,以确保设立程序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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